各县(市、区)住建局,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关于在黄州城区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》(黄建发〔2022〕10号)要求,为切实推进我市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,提高企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和水平,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(一)试点企业
1、原则上应具备一项及以上的工程咨询、勘察、设计、监理等甲级及以上资信、资质和招标代理、造价咨询能力。
2、具有与全过程工程咨询相适应的组织结构、管理体系、专业设置、人员配备、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。
3、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。
4、拥有与资质资信等级对应的专业技术咨询服务人员及相应工作经验。
5、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财务能力。
(二)试点项目
1、原则上选取黄州城区省重点、市重点建设项目或拟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的工程建设项目。
2、除房屋建筑、市政基础设施领域项目外,鼓励交通、水利、能源等基础设施领域积极参与试点。
二、报送要求
(一)请各申报试点企业按照《黄冈市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申报资料清单》(附件1)和《黄冈市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申请表》(附件2)要求装订成册,于2022年 4月8日前报送到黄冈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。
(二)请拟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的建设单位按《黄冈市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申报表》(附件3)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,于2022年4月15日前报送到黄冈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。
(三)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,确定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并公布。
联系人:邱琴,联系电话:0713-8367366。
附件:1.黄冈市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申报资料清单
2.黄冈市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申请表
3.黄冈市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项目申报表
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2年3月16日